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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判拘醉驾秀屿役两月首例

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秀屿10月20日,首例这是醉驾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缓刑四个月,被判
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
昨日,拘役秀屿区审结的两月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

被判拘醉驾秀屿役两月首例

秀屿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醉驾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被判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拘役

被判拘醉驾秀屿役两月首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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